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絕大多數人殺人,都是一時火起來,完全沒有考慮到是否有死刑(這個論點證明了是否有死刑跟是否有殺人犯罪一點關係都沒有)。是否有死刑對大多數人來講是無用的。
另外,人權議題本身,是每個人都被賦予的。並不是剝奪別人時自己就自動喪失,這跟公民投票權不同。如果妳真的有心探討這個話題,把很多真的在講人權的法律、歷史、和理論的書看一下,就知道到底為什麼要有人權了。
另外,有非常多壞人根本就不是真的犯了罪被關進去。
妳認為那些清白的也都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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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預謀殺人呢?
不能就一句絕大多數人殺人都是一時火起來,就把整個問題放過去
因為一時氣憤殺人,就目前的法律和實際執行面來看,還沒見過就這樣被判死
對於被判死的人,其絕大多數非一時氣憤殺人
你這段回應,完全跳過了我們法律目前的規定及實際執行上的狀況
而且我們可以因為絕大多數人殺人是一時火起來,而把那些預謀殺人的順便放過嗎?
最近的殺人案,那個拿槍槍殺前女友的傢伙,之前犯過一次殺人,那時可以說是一時氣憤
但後來這次,能說是一時氣憤嗎?
結果呢,目前被判無期徒刑
有被判死嗎?沒有
要被判死如此的難,能被歸入非死不可之列者,如非罪大惡極之人,實難作到
在現實面上,如要廢死,那就該有足已對應其惡極之罪的刑罰
我們看到的是該死的沒死,目前法律又沒法作到讓判死者被關到死
即使關到死,這樣的刑罰真的足已對應其所犯下的極惡之罪嗎?
個人覺得這才是廢死最大的爭議部分
作不到想不到對等的刑罰,又只想爭口氣去廢死刑
討論上十多年,結果上位者只想到廢死是即定政策
沒想到要好好的修法,讓罪極之人得受極刑之罰
配套都沒完成,就一心想要廢死,這種不理性的作為,又如何能說服支持死刑者呢
那這樣的廢死行動有何益於社會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