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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 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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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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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razynut
我一點都不覺得他說的哪裡好笑?我覺得他一針見血。
對當事人有利,對哪一個有利?女性平權的法律是否追溯過往?對丈夫有利的就對妻子不利,對妻子有利的就對丈夫不利,根本就不可能有「兩全」的選項。
憑空死掉的人最可悲,在法律專家的眼中只是一堆不會動的肉塊。
為什麼可以任憑王老太婆的個人理念
而來左右台灣的司法制度??
而且竟然都沒人動得了她??
2010-02-03, 09:02 AM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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