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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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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我一點都不覺得他說的哪裡好笑?我覺得他一針見血。

對當事人有利,對哪一個有利?女性平權的法律是否追溯過往?對丈夫有利的就對妻子不利,對妻子有利的就對丈夫不利,根本就不可能有「兩全」的選項。

憑空死掉的人最可悲,在法律專家的眼中只是一堆不會動的肉塊。

為什麼可以任憑王老太婆的個人理念
而來左右台灣的司法制度??
而且竟然都沒人動得了她??
舊 2010-02-03, 09:0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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