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個人觀感提供給網友們參考
1. 為什麼會有死刑? 什麼是因?什麼是果?
死刑的由來應該是有個人發生了一個事件之後, 被結論為不適合在目前的世界生存
進而剝奪他在這個世界生存的結論, 那麼死刑是一個結果而不是一個原因.
2. 那麼什麼是原因呢?
原因就是那個人做了一件讓眾人決定他不適合在目前的世界生存的事情.
既然是他自己決定做了做了一件讓眾人決定他不適合在目前的世界生存的事情
那麼他應該是要自己負責後來的結果吧?
個人覺得單純討論死刑這個結果, 這個結果人道不人道, 人權不人權實在是本末倒置
應該是討論原因才是, 既然死刑是已經討論過原因的結果
那為什麼不執行呢?
3.為什麼死刑可以跟仇恨無關呢?
既然是他個人做了讓眾人決定他不適合在目前的世界生存的事情,
死刑這兩個字裡面當然含有情緒在裡面, 因為沒有情緒就不會有法律
就沒有"讓眾人決定他"是否死刑的這個過程以及結果
舉例來說植物沒有情緒, 所以不會因為我要吃他,所以他會先吃了我的這個情緒結果
因為植物沒有"害怕"這個情緒.
所以個人主張死刑與仇恨其實是一體兩面的, 無法切割分開的.
以上提供給沒有因果觀念的網友們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