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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ca6963
"當一個人動手殺害另一個人時,無論被被害者是否罪大惡極,也無論被害者有沒有被殺死,
兇手在動手做這件事的當下就已經失去了當人的權利"
這句話大概是10年前某次跟幾個朋友吃飯時候,某個前輩看到新聞有感而發脫口而出,
我還蠻認同這段話的.....

完蛋了,看來參加過戰爭,動手殺過人的士兵都不再配稱為人,只是殺紅眼的野獸
引用:
作者kelon
"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殺人?

第一句話就破功了
既然人不該殺人
殺了人的肉塊 我們就不該稱他為人
殺人的"東西" 就該被毀滅

現在台灣判死刑已經夠難的了
這些"東西"還不快銷毀:

看來打完仗的士兵不應該讓他們回家,而應該就地集體銷毀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


認真的說,弟不完全反對廢死刑,不過麻煩把現有被判死的這些人,先確實關20年以上再來考慮假釋
舊 2010-02-02, 01:3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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