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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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O_
無法接受以上論點~~
殺人者死~~~這是古代的法律吧..
現在有太多人殺人關不了幾年~你說的那些理由~法官早就都幫你想好好的~所以死刑判決早已是少之又少~
畢竟現在是"法治"而非"人治"~
努力讓法條法規完整~比廢死刑重要~
再來就是你所謂別人做出她們無法接受的事??
那些"絕大多數"
是
別人不讓她強姦?殺
別人不讓他搶劫?殺
別人檔到她的路?殺
就算以上三個案例~在台灣也不見得會判死刑
可能法官也是覺得被害人引誘嫌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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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那位A兄的說法,我不認同他的說法,想要把他幹掉,因為我覺得他本來就該被幹掉,所以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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