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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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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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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過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工具,跟道德、風俗習慣、宗教訓誨…相同。在法治的社會裡,它的位階相對較高,但也沒有高到至高無上的境界。

工具只有有效、無效;以及適合不適合等區分;不過,在別的地區別的國家適合的,對我們不一定適合。在別的地方有效果的,在我們這邊不見得一樣有效。

前面一個觀點我很贊同。地球的資源不是無窮無盡的。說補償不過動動嘴皮子,實質效果、公民觀感令人存疑。

世界人口愈來愈多,多到地球幾乎已經無法負荷。我深信放手大砍的光景,遲早會出現的。如果人不願去作,就交給戰爭這種更加殘酷無情的自然機制運行,我也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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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0-02-02, 09:47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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