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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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gasfgasg
樓上有網友說對了
法務部長不敢簽死刑執行,最大原因還是國際人權的觀感
再換法務部長都一樣,還是不敢簽
我記得死刑已經7、8年沒執行過了
但是國外有終身監禁,台灣沒有
無期徒刑是搞笑的,25年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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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件!法務部批准鍾德樹死刑令 人權團體搶救
(2006/12/04 22:12)
法務部長施茂林上星期批准了今年首件死刑執行令,這名死刑犯叫鍾德樹,他在民國90年犯下桃園安親班縱火案,造成3死18傷的慘劇,目前廢除死刑聯盟正尋求聲請非常上訴的可能,希望讓鍾德樹暫緩執行死刑。最高檢察署已同意閱卷,依慣例最高檢執行檢察官應會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死刑執行勢必暫緩。
牢房到刑場這段路,在台北看守所不算長,但死刑犯鍾德樹已經走了3年多,如今是最接近的一刻,因為法務部長施茂林批准了他的死刑執行令,是法務部一年來,第一起簽下的生死狀。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4日上午邀請法務部和有關人員對「檢察一體之落實與執行」提出報告,李進勇表示,法務部現今對死刑的執行均採取非常審慎的態度,對三審定讞的死刑案件,都會交代詳細審查是否有可提非常上訴或再審的理由,是用盡一切方法,若還是沒有重新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機會,才會審慎考慮批准。
法務部次長李進勇指出,「沒有重新再審或是非常上訴的機會,那我們才會審慎的考慮來予以批准死刑令,目前為止,是有批准一件死刑的執行。」
死刑犯鍾德樹是在民國90年4月時,因為債務糾紛,犯下了桃園安親班縱火案,當時造成3死18傷的慘劇,經過2年多的審理,最高院判決他死刑定讞,但拖了3年,法務部才批准死刑令,這兩天就要執行槍決。
主張廢除死刑的團體,立即出面搶救死刑犯大作戰,利用聲請閱卷再提非常上訴,以及聲請釋憲等救濟手段,要暫緩鍾德樹的死刑執行。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召集人瞿海源表示,「我們希望最高檢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核准我們律師的閱卷,在律師閱卷的狀況之下,這個案子可能還有轉圜的餘地。」
瞿海源指出,2000年以來,總統陳水扁已宣示廢除死刑,現今仍執行死刑是很矛盾的事情,去年全世界只有22個國家執行死刑,台灣是其中之一,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希望台灣今年不是執行死刑的少數國家之一,對法務部在今年最後一個月批准死刑執行令人感到遺憾。
瞿海源表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過去幾個月組成義務律師團,希望義務律師對每個死刑案能閱卷,使每個死刑犯能獲得重新考量的機會,這次法務部批准執行死刑的死刑犯,已委任律師聲請閱卷,但最高檢察署卻沒有回應是否核准閱卷,呼籲最高檢同意律師閱卷,政府能真正重視政策的承諾。
刑事訴訟法第461條規定,死刑執行經法務部長批准後,須於3日內執行,但執行檢察官若發現案情符合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可在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
鍾德樹目前一隻腳似乎已經踏入鬼門關,能搶救時間幾乎不到48小時,當然不無希望,只是如果這些救濟方式都不成功,高檢署負責執行的檢察官,又不同意暫緩,鍾德樹很可能就得走進北所的刑場,為他的所做所為,付出他最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