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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我們先假設並不是無辜的先... 畢竟我相信你也不願意殺無辜的人,對吧。


1. 責任的確不是只有罪犯的。
教育、新聞媒體等等,都是有可能塑造出殺人犯。
每一個 Case 都不同,都該一一去檢視。
我們是要防範未來可能因為教育、媒體或其他問題塑造出殺人犯,盡量讓大家的社會價值觀相近,而不是單純死刑後結案。
他們的論點:"贊成死刑,就等於贊成有些人「該死」,或我們可以為了某些「利益」 而犧牲某個人──許多殺人凶手不也正是抱著這種想法。" 其實並沒有錯誤。是你自己想法轉不過來。

這樣講吧,我們會看到殺死人的人,我們都會很不可接受,有些嚴重的甚至我也會覺得只有死刑可以伸張正義了。問題是,那些殺人的人,也絕大多數是認為別人做出他們不可接受的事情,才認為那些人該被殺。
兩者妳說沒有關連?荒謬?我只能講說,每個人的社會價值觀念不同。有些東西是妳覺得可以接受 AND YET 別人不能接受。今天都是因為別人嚴重侵犯到自己的社會價值觀念而覺得對方該死,哪有什麼不同?
另外,到底何種殺人犯該被判死刑?今天假設 A 殺了妳親人,妳當場看到火起來把 A 殺了。妳該被怎麼判?依照妳的理論也是死刑?A 又不是殺你,妳怎麼能把 A 殺了?誰該來決定妳是不是因為殺 A 而該被判死刑?比妳社會價值觀更嚴謹到堅持認為只要任何殺人都該處以死刑的人????

2. 妳說:"沒錯,死刑沒有辦法完全阻嚇,是因為犯罪者有僥倖的心態,認為自己不會被抓到,但如果沒有死刑,殺人案件肯定比現今更多,反正殺人不會死..."
這是完全錯誤的理論。事實上,是否有死刑,跟殺人案件數量一點關係都沒有。很多研究報告也已經顯示相同的結論。

3. 另外,妳又有一個自己以為是對別人是荒謬的論點。
妳說:"人權是給人的,當加害人犯罪的時候它已經捨棄它生為人的資格,何來人權之有?"
基本上不是正確的。
人權是所有人都有的,不管是被犯罪者還是被害人還是無關的人。犯罪者不會因為殺了人就沒有人權,否則並不符合人權說。如果說犯罪者被殺是允許的,這個世界有太多的地方曾經出現過如果是 XXX 人種/關係的就格殺這種法律。(例如以前中國的滅族)那這些犯罪者(只因為他們是 XXX 人)被殺,妳是否也該認為是允許的?這些人依照該國家法律是死刑呀!

4. 妳提倡廢除監獄又顯示了一次妳對人權說的不了解。
人權還有一樣非常重要的東西:UDHR 中 Artical 3 寫的: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life, liberty and security of person.
這就是為什麼人權組織只會質疑監獄是否虐待犯人,而不會提倡廢除監獄的理由。


最後我只能講...
我個人是不完全反對死刑的,不過... ... 妳的論點一看就知道沒看過什麼書
人權本身有太多可以去質疑的地方,不過... 請多看一些書吧... 拜託... 否則妳自己以為別人講荒謬的論點,其實是自己的問題...
舊 2010-02-02, 06:41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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