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033764653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81
根據參與反死刑聯盟的團體來看~成員幾乎都是屬於高知識分子
但怎麼提出來的論有這麼多漏洞呢?
還是說...這是所謂的自我良好嗎?

例如:文中提到”政府該做的是努力保護每一位國民不受犯罪的侵害;當犯罪仍然發生時,讓受害者或家屬得到適當的補償與照顧,而非將一切責任推給罪犯”

犯罪發生後,誰補償?誰照顧?
  (1) 如果是政府,不就表示全民買單?一個情無可原的殺人犯,要全民替他買單?
  (2) 被害人家屬?所以被害人被殺活該囉?
  (3) 第三方基金會?誰成立?反死刑聯盟嗎?

今天你們尊重那種罪犯的生命,所謂”野蠻”的生命,請問誰尊重那些被害人的生命?所謂”文明”的生命。
 
舊 2010-02-02, 04:24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03376465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