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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Qu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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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87
酒駕行為本身是抽象危險犯,刑度太重的話不是很合理,
以前還只是行政罰而已,十年前才入罪化的。

主要問題是過失致死的刑度太輕,最重才判兩年。
不過如果刑度定很重,監獄真的會爆炸,
現代社會處處有風險,過失致死常常發生。
而且過失致死的犯罪人,入監矯正的意義沒有很大。
既然是過失,你要他怎麼改呢,後悔也來不及了。

只能在民事部份求償判重一點,
但是被窮鬼撞到了就算倒楣,有錢的撞死人又不痛不癢。

要怎麼修法,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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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2-01, 06:11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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