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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5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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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因為酒精的關係
行為人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所以喝到還能握方向盤和踩油門,得減輕其刑
本例中行為人逆向行駛,足以證明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依法不罰
舊 2010-02-01, 01:2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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