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可惡 尾牙喝茫 國道逆駛撞死2無辜
瀏覽單個文章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
deerman
酒後開車撞死人造成別的家庭支離破碎才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後開車撞死人跟殺人強盜犯有什麼不一樣?這是什麼世界?
就算判個10年也不為過,真是可惡。
從這件事來看現代汽車看起來好像比較堅固耐撞。
我也覺得怪...........對撞結果現代輕傷, 豐田車全滅...........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2010-02-01, 10:35 AM #
3
FD3STYPE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FD3STYPER
查詢FD3STYPE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FD3STYPE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