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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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mad
之前法務部曾有提出一個量刑栽量表的東西
可能就是因為太多法官亂判 造成社會不滿
所以弄了這樣的一個表讓法官"參考"
以某種犯罪行為,犯行的輕重對應的刑罰範圍該是多少
就類似你說的這種
可是因為這東西嚴重的影響法官判刑的自由度
(開玩笑,雖然說是"參考",但如果我不參考的話,豈不是大家都知道我亂判了嗎?)
最後是不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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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80條說法官根據法律獨立審判,法務部如果真的把表做出來法官根本不用理會。
硬要執行的話算是侵犯司法權的核心領域,破壞權力分立,完全就是違憲。
法務部沒事不會弄一個雞肋出來羞辱自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