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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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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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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neyen
法官判案都會有自由心證~
為啥不把判例全部打進電腦,然後類似案例打進去就把歷年判決結果作運算分析來得知應判刑責?
這樣法官判案就要很注意~~因為他的一個判例~就會對外來的判例有嚴重的影響~他們應該就不太敢亂判了吧@@"
至於有些明明就很類似的案子,A犯就說是別人的問題~但是B犯就是B的問題
用電腦判~除了"情"的部分無法控制,理法應該沒問題
這樣可以減少一些法官,可以省下一些納稅人的稅金浪費
如果只要輸入犯罪行為~立刻就有判刑可被列出,那麼這樣應該可以避免很多所謂的"引用錯誤法條"起訴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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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程式也是由人寫出來的吧, 寫程式時也會偏重於不同的考慮點, 同時電腦也會故障, 程式也會出錯, 那麼是否又要有另一組人/電腦來監控那組判案的電腦? 結果沒完沒了。
而且這正是科幻劇裡不斷出現的題材, 未來報告也算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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