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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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國民黨當時反對總統直選的理由跟你的說法很像...
說真的,法官真的比一般人明理嗎?還是法條背得比一般人多而已...
台灣比徐志皓兇殘殺得更多的也是有,為何法官大多不判死刑?
如果只是因為被告嗆要殺法官而給死刑,那法官判案根本就是憑感覺而非講道理。(像悔意這種東西,沒經過科學驗證,根本就不能當作減刑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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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惡意這種東西也沒有經過科學驗證,為什麼能當作判刑的依據呢?
很多東西都是無法驗證的,這時候就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雖然有些人的心證真的相當難以理解...
總之這位被告自己白目要找死,也算是求仁得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