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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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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asdfgz
樓主沒說清楚
司機大哥還是決定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提出傷害告訴.....這句話是其中重點
不由法律途徑來給對方點教訓, 有可能造成下個人的被害,姑息壞人的結果....這次被打活該


ps說活該稍微有點過頭了,或許公車司機有其他的考量(怕丟飯碗) ,但遇到這種事千萬不要輕易放走鬧事的人


原來如此,我還以為就算公車司機真的有錯,就該被打嗎…
 
舊 2010-01-30, 11:43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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