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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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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我是覺得啦.

這種罪大惡極而且跩的跟二五八萬一樣的.

死刑就要開放另一種方式.

全民贊助子彈方式.

死刑執行的時候不是用槍. 是用火神砲.

每個子彈100, 開放民眾匯款購買.

然後截止那天就把所有民眾購買累積的數量"打到他身上".

打完才能停. 而且要現場轉播.

這樣我跟你說來個兩次保證沒人敢再犯這種罪.
舊 2010-01-27, 03:31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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