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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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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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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ifone1203
律師:最高法院法官大人,他只是說要殺,還沒真的殺,你等他真的殺了法官再來判也不遲啊,不然也只是多條恐嚇罪而已,罪不致死,更何況引述母子間的閒談當判決理由,於法不合嘛!




按照大清律例 , 在公堂上假設一下 , 該判何罪 ?


引用:
作者
全案移到高院二審,看到他嗆說要殺法官態度囂張,讓二審法官也認為徐志皓根本毫無悔意,雖然他才19歲,如果判他無期徒刑,假釋之後40歲出獄,難保他不會再殺別人,所以決定重判他死刑,才能讓他永遠與世隔絕。


法官也很清楚 , 台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 , 大概都關個20幾年就可以出來了.
舊 2010-01-27, 02:1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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