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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ff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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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7
如果「紅、腫、熱、痛」四項兼具的話,就算是現在的這個時間也請立刻去大醫院掛急診!

十幾年前,我有個朋友的父執輩在海邊沙灘被不明物體刺破左腳腳底,原本因為是小傷而不以為意,結果第二天(不到24小時)整個腳板到腳踝腫脹發紫,然後急送醫院、高效抗生素等等各式治療無效果、到第四天(還是第三天?有點忘了...)左腳小腿以下截肢,才算撿回了一條命。
舊 2010-01-23, 11:4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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