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ohnson_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84
引用:
作者sibaken
我有一項製程技術客戶就未申請專利,把它當作know how,
結果後來被美國某公司申請美國專利,
但是我客戶依舊不受影響,因為他工廠在台灣.


只要您的客戶能提出『日期證據』,
證明在那家公司申請專利前就已經使用技術,
就不會受影響,
對方來告的話, 可能他的專利會被撤消.
.
所以, 在媒體雜誌公開發表產品及技術是很重要的,
因為, 它是最有力的『日期證據』
.
.
舊 2010-01-23, 06:24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hnson_0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