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abo5738
法官應該是以違法比例原則 所以契約不成立 無效 來當判定依據

如果真的判 下標的人贏 那戴爾應該要賠一脫拉庫了............

可以上訴阿,等到判決定讞,那些當初買的,可能到時連市價的一半都不到

所以繼續打下去,消費者一定再輸的那方,反正 DELL 本來就是以低價取市,商譽並不是最重要的,只要夠便宜台灣人還是會買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舊 2010-01-22, 04:25 P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mw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