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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慘! 都21世紀還有扒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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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小陳輸人不輸陣,趕快開一個部落格寫著
和岳母燭光晚餐、和岳母共同泡溫泉、和岳母買生活用品費
ps.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不違法吧
2010-01-18, 08: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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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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