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我朋友身高約183∼185之間,體重約有115公斤。
前幾個月趁著被公司遣散的時候從屏東自己一個人步行走回台北華岡藝校附近的家,
原先有使用GPS紀錄,可是到嘉義就故障了,只知道每天約可走25∼30公里,約要七∼八小時左右。
從出發的鵝鑾鼻燈塔開始算,行程超過550公里,花了33天,平均三到四天會遇到燒襠、腳起泡、抽筋等問題有時候一整天待在Motel 不能走路。
走到台中的姊姊家還讓人嚇了一跳,體重從115降到90公斤,他姊姊還拿妊娠霜讓他擦肚皮。
回台北的家之後,初步測量體重已降到84公斤,這將近一個月以來每天三餐都正常吃,但是盡量吃到八分飽,只喝水不喝別的。
上週見到他只是腿很健壯,整個腰身都保持得很好,跟當年他打籃球隊時身材差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