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國內法官都是很耐死的
那種有人根本不是他責任的,就判個 "應注意而未注意"
雙方有爭執各打個50大板就好了!

要是遇上作惡多端的人
判個"犯後有悔意"輕判了事

重點就是本該輕判或無罪的,給它加重
本該是要重判的,就給它輕判
凡事走中庸之道,也不用去深入了解到是誰的責任
這樣子多輕鬆啊~~
舊 2010-01-18, 12:49 A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ma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