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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M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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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案件趕不完的地方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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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vidoff-Lite
首先我要說的 "不合理的消費 就是 不應該存在"

電影院究竟是"餐飲業"還是"電影播映業"?

消費者去電影院的主要目的是"看電影"還是"吃影院裡的餐飲"?


樓主說

影院業者為了生存下去

所以禁帶外食 只允許消費者在影院內購買餐飲

是不得不為的事

可是我更要說 業者為了生存下去 就可以用不合理的限制來剝奪消費者的權益嗎?

答案顯而易見

公義是不容許任何不合理的妥協

如果樓主還是認同電影院禁帶外食的規定

那麼想想這些年鬧哄哄的黑心商品,不良商人之類的新聞

哪個不是說 是為了生存

不合理就是不應該存在 不管理由多麼可憐委屈 不合理就是不應該存在

不然 我說我為了生存 我只能去搶錢 這理由可不可以讓搶劫合法化??

我舉的例子是極端了點

可是例子中的心態 就是跟(樓主說的)為了生存...


假使餐飲部是業者的預期收入而非額外收入
那沒有買爆米花的人的票價等於是由買爆米花的人補貼
就像賣相機周邊配件比相機本身有賺頭,一低一高來維持整體的利潤
難道消費者權益就是非要讓業者只能賺到消費者認為該得的利潤不可
那也難怪廠商要在你看不破的地方降低成本...

當然像中部的日新沒有禁帶外食生意也不錯票價又較便宜
華納威秀是該檢討為什麼他要的利潤或成本為啥比人家高
近幾年都去日新,最近再去華納威秀發現爆米花用薄紙袋裝...有點感慨
經營困難是業者的事情,是不該由消費者來操心
只是阿,像我昨去看的20世紀少年,就只有華納威秀有撥
他退出市場我是要哪去看

既然有禁帶外食的電影院也同時存在不禁帶外食的
實在覺得就讓消費者去作選擇,假使大家覺得帶外食很重要
當業者在收入上受到壓力,就有誘因去回應消費者的需求
非要用法律指導業者要怎麼經營賺錢,這行業又不是遭到壟斷
多些看電影去處的選擇不是很好嗎
__________________
整個大廳裡所有的人,不論男女,都想要她。
她美妙的歌聲令他們折服
使他們想用自己的嘴蓋住她的,暢飲那聲音。
說不定那樣的美聲可以被轉移、吞噬、占有。
舊 2010-01-17, 01:30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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