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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off-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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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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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說的 "不合理的消費 就是 不應該存在"

電影院究竟是"餐飲業"還是"電影播映業"?

消費者去電影院的主要目的是"看電影"還是"吃影院裡的餐飲"?


樓主說

影院業者為了生存下去

所以禁帶外食 只允許消費者在影院內購買餐飲

是不得不為的事

可是我更要說 業者為了生存下去 就可以用不合理的限制來剝奪消費者的權益嗎?

答案顯而易見

公義是不容許任何不合理的妥協

如果樓主還是認同電影院禁帶外食的規定

那麼想想這些年鬧哄哄的黑心商品,不良商人之類的新聞

哪個不是說 是為了生存

不合理就是不應該存在 不管理由多麼可憐委屈 不合理就是不應該存在

不然 我說我為了生存 我只能去搶錢 這理由可不可以讓搶劫合法化??

我舉的例子是極端了點

可是例子中的心態 就是跟(樓主說的)為了生存下去的業者心態是一樣的
舊 2010-01-17, 02:19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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