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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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Demon
引用根據要自己有能力去判斷真假,不是書中寫就毫無疑問拿來用
如劉謹抄家抄出250萬兩黃金、5000萬兩百銀(二十二史劄記)
明武宗打達延汗竟然只殺死敵軍十六人(萬歷十五年也拿來用)
不思考是否合理性,是否違背常理,就像如果禎崇如此愛財如命,寧守錢庫、不守江山
為何殺死妻女後,不去他最愛的錢庫自殺、而是跑去什麼都沒有的景山上吊
連崔秀呈自殺前都還要把珍藏一個一個把玩一遍
難道崇禎個性如此異於常人
敵人打進來還不發錢!寧可殺死妻女也不發錢!寧可跑去景山上吊也不發錢!
楊鶴、孫傳庭他都能給六萬兩
刀子要砍到自己身上反而一毛不拔,如此鋼鐵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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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劉謹抄家的結果,根據官方史書《明史》的記載
帝親籍其家,得偽璽一,穿宮牌五百,及衣甲、弓弩、衮衣、玉帶諸違禁物,又所常持扇内藏利匕首二。
《明史》卷三百四, 頁34。
關於您說的250萬兩黃金、5000萬兩百銀,應該是趙翼個人考證的結果,並無法代表官方
說法。另外我手上並無《二十二史劄記》,能否請您告知您引文的善本章節頁數,以利我查
考您引述資料的真偽。
2.而您說「明武宗打達延汗竟然只殺死敵軍十六人」,據我查考《明史》的記載
幸陽和迤北五萬騎入寇,諸將王勛等力戰至應州,寇引去,斬首十六級。官軍死數百人,以捷聞京。
《明史》卷三百七, 頁16
文中只說有五萬騎兵入寇,王勛等將領於應州抗敵,敵軍退去,殺死敵軍16人。而我軍傷亡
數百人,最後是諱敗為勝,將應該是戰敗的消息用大捷的名義上報朝廷。
並沒有如您所說,明武宗有御駕親征的跡象,而明軍殺死敵軍16人,自己卻傷亡數百人,只
看出明軍的戰鬥力低下,還有不敢將實情上報朝廷,實在看不出有什麼不合理的大問題?
不知您所說「明武宗打達延汗竟然只殺死敵軍十六人」非常不合理的理由?唯一最不合理
的,就是您不知道打哪知道明武宗有去打入侵的蒙古軍。還有您是從那個紀錄上來反駁這個
事件極不合理,也請您告知您引文的善本章節頁數,以利我查考您引述資料的真偽。
史料當然不可能完全正確,但隨意引用網路資料來佐證,又不註明出處,我覺得這才是更大
的問題。
現代人寫報告都這麼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