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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_lai52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引用:
作者葉赫那啦氏
是啊
我的意思是說
萬一搞到真要上法院的時候
男主角反而佔不到任何便宜

那種女人跑了賺到

只是如果男主角仍然放不開,繼續CALL女方(不管只是為了"求證"或是騷擾)
難保女方或是其家屬不會突然抓狂
這樣男主角豈不是挖洞給自己跳?
賠了夫人又折兵(雖然我也認為那種的不夠格做"夫人",做砲灰倒也無可厚非)
豈不哀哉?

不曉得您有沒有遇過一種情況,昨天還談未來,今天聊得很開心,再來就人間蒸發,沒有任何徵兆,電話不通,聯絡完全不回,什麼情況都不曉得,請問我要怎麼猜...再次出現是2年後,他只是低著頭說,對不起,他那時候不曉得怎麼面對我。
重新聯絡後的一個月後,又搞失蹤,一樣沒有任何徵兆,我也不曉得該不該聯絡,一年後又突然出現,還是那句"對不起"。
因為自己心軟,被他這樣搞了十幾年,總是莫名其妙的失蹤,一年多兩年後又突然出現......最後在無意的通訊紀錄中發現,他對朋友的形容是,我一直"纏"著他,讓他很困擾,他又不忍心,所以一直跟我聯絡...。
您知道我變成什麼樣子嗎,對交往沒有任何信心,沒有任何安全感,對任何人都一樣,昨天抱在一起,今天很好,我不曉得明天對方會怎樣,今天跟我睡,一轉頭,是不是跟另一個睡,我不曉得今天對方說喜歡我,轉過頭,是怎麼跟朋友形容我,超過幾天斷訊,馬上開始想到,是不是時候到了。
要分、要走、要留,都應該說清楚,不然對對方是一種折磨,屬於凌遲的折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請問誰曉得昨天是溫馨問候,到了今天卻變成騷擾。
"你說過兩天來看我,一等就是一年多......"這種什麼都不曉得的煎熬,是很痛苦的,幾次下來,足以摧毀一個人對人之間的信任。
沒有要跟您筆戰的意思,只是提出自己的經驗作分享而已。
     
      
舊 2010-01-14, 12:41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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