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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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chou
警官胡言亂語 你講的比較對 
所以以後變換車道被開三百的追撞也是你要賠那台三百俱樂部的法拉利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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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是彼此雞同鴨講?感覺您倆在討論不同的事..
我感覺E大是說超速違規與變換車道是兩事分開的
超速該死、該罰,但事故是因為隨意變換車道所致,所以車禍事件上判讀還是變換車道者所致。
配合上板上常聽到的"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東西,感覺上前車騎士是有必要考量變換車道超車時後車的路權(無論超速與否,因為超速有超速罰責)
我不是很懂法律,不過面對法律用法律的邏輯,而不是人之常情我想是比較保險的。至少光"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有諸多爭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