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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皮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04
引用:
作者mobius797
我弟應徵趙x強的水x奶奶劇團執行製作
3個星期不支薪只發交通費謂之觀察期
之後還有不知多久的試用期
片斷聽到老爸和他通電話
第一個月發個薪水也一堆理由推拖拉
每天沒日沒夜的操
有時連假日也沒有
當然更沒有什麼加班費

如果全照勞基法檢舉他
可能吃不完兜著走
搞劇團不是良心事業嗎
螢幕前一種嘴臉
螢幕後又另一種嘴臉
人性



告訴勞工局他們就要辦
雖然現在很多當資方的有恃無恐
員工不會投訴是因為怕失去工作
但勞基法是你就算做一天也有薪水
     
      
舊 2010-01-11, 03:0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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