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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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o5738
一般來說股東 哪有權力來派 下屬 來監管其他股東
也不合理吧 B老闆派小職員 員工 監管A老闆 ?這很怪 也不合職場倫理 也沒那種權力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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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該如此,但是實際上不然...
這就是臺灣最奇怪的地方。
呆丸郎愛搞關係、控制欲強...
出錢多的不接管理,又怕別人管的不好。
所以安插一個自己人在重要位置左右決策...
說好聽的叫監管,說難聽的叫"抓耙子"...
有問題、有狀況,出錢大老闆就會三不五時打電話關切...
明明是股東不能參與決策與人事管理,啊就是有一狗票愛插花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