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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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cmit
人的情感是不能只看表面發生的事講道理。
樓主也不瞭解全部的事實。
雖然分手應該是男女雙方自己談好就好。
但現在這樣的情形,有證據要提告當然可以。
但我覺得男女雙方請好友一起來面對面談,
瞭解雙方到底要的是什麼?
男女雙方如果都不能坦白講自己要什麼、對方哪裡不適合,
那就不要理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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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謝謝諸位的回應。
誠如r大所說,其實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因此無法短時間內徹底了解他們之間的問題,
而我們其實就是受害者的一群好朋友們,
剛好朋友們是貴站七八區的忠實觀眾,
且也聽說曾經在此看過對方寫過他們的故事,(聽說有看到妹子照片...唉!)
因此想說寫在這裡也許可以藉此表達我們的意思,
同時也希望同時可以得到一些建議,幫助我們這位小妹子。
我們並沒有跟受害者討論過就把這件事情寫在七八區,
其實我們有想過這樣是否會造成妹子的困擾,(我們非常擔心..)
但我們的出發點是希望能夠幫助她走出這段陰霾,脫離這段騷擾。
因此我的概述都是我們幾位從開始發生事情到現在所有的加總,
實際上男女雙方要什麼,我想從男方的騷擾簡訊上看來,
他是想要復合,
講好聽點是希望我們妹子再給他一次機會重新再一起之類的,
但我們看來是真的很可笑,
因為他已經對我妹子造成傷害,朋友都當不成,更不要說再進一步了....
我們不忍再問妹子對這男生有什麼想法或者感受,
但我聽說,朋友幾個月前問過妹子,
結論應該是,還真希望從沒認識過他...之類的...吧...
但我想這種絕話應該也算是我朋友加過料的,
因為妹子其實是很排斥提起這段不堪過往的...
由於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因此她的想法我想就不便再繼續轉述了,
我們還是基於希望幫助妹子的本意,希望能幫忙她走出陰霾,
她算是個樂觀開朗的女生,只是因為這件事的關係對感情的事有點排斥了..
不然她身邊並不乏追求者,我們也希望看她幸福快樂,有個人照顧多好~
另外我要在此回應宅神大,
我們知道我們不是當事人,也不好插手介入別人的事,
只是她是我們真的很好的朋友,
我相信大家都會希望身邊的朋友都能幸福快樂...
至於我們妹子的幸福快樂是因為誰,
我們都相信不可能會再是騷擾她的那位先生了...
不管之前有過怎樣的回憶,
現在這一切看來都很難堪、留下的回憶也都是最後那些不堪...
然後,(朋友說這邊要自爆對吧..)
當然就是因為沒把到,所以就視她為妹子了...
大家好朋友一場,只希望能夠幫幫她,看她開心其實大家也都會很安慰...
另外可能在時間點上我有表達錯誤,
經我們幾個確認時間後,
我說的今年初是農曆年,也就是過完農曆年後,
實際時間應該是2009年2、3月分手...然後也是騷擾的開始...
而所有資料我們都有保留,檔案也都有備份,
看過這些檔案(簡訊、信件),
也才知道為什麼我們妹子這麼不想提、也真的會視為惡夢一場,
寫過這些會讓人飽受驚嚇的簡訊再來說要復合說有多愛對方,
簡直是騙鬼!!
你這樣對待一個你口口聲聲宣稱你很愛的人,真的很丟男人的臉...
在此再次謝過諸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