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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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咕咕鳥
約聘..有特休?有年終?
那算有良心的了..
一般約聘..沒年終的....
七天特休..是今年的?
你只做到1月..所以大約可以放(7*8.5)/12天=5個小時
也就是說..1月的薪水..你可以多領5小時
你要放那個假也可以...
另..該單位違反勞基法的行為...休假是30-43條
第七十九條(罰則(五))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就這樣...
另..你約聘內容...是什麼約...如果是定期約
還要看你做多久了...超過三年就可以不算定期約
如果在約滿前離職..有沒有罰則?
你要想一下...你堅持依法辦理
對方也會也依法辦理...想辦法搞你一把(這是人性..跟資方勞方無關)
然後..依法辦理的結果..誰會傷的比較重..
你要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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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約聘人員的特別休假,是依合約而訂,即然醫院會要求樓主放棄特別休假7天,這就表示特別休假應該是被寫在合約裡(或是註明休假規定比照勞基法...之類)
2.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滿一年時給予七天之特別休假,並不是依照月份給予
因此除非約聘的合約裡有另外約定,不然一定是直接給七天,而不是依月份計算
3.定期契約變成不定期契約有幾個條件
a.合約期滿後雇主沒有停止契約的行為
b.連續工作滿一年,間斷工作未滿三個月
我的建議是把合約PO上來,這樣才知道公司有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