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浣熊超人
沿用B公司的員工然後繼續經營...
我們公司腹地大..所以把B公司全部合併在A公司一起上班
老實說...小弟我覺得這個才是問題。
雖然放在一起比較省開銷,但相對的...虧可能也會看不見。

要是小弟...會先解決比較大條的,直接先把所有關聯與共用分開...
這樣至少不會影響到本業。

再來...這個問題人物是原管理股東(坐移民監)的老臣?還是其他股東安插的?
因為這個會關係到當初設立的協議...
也就是說,那個位置其實是某位股東派來"監管"的。

說不定移民監不是主因...
 
舊 2010-01-08, 11:20 PM #1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_akem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