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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neyen
今天新聞是說,劉小弟的案件在審議小組來說,初步"無法"排除與疫苗無關
不過這不代表劉小弟所施打的那各疫苗廠要負責吧?不代表衛生署要負責吧?
因為家長自己簽授權書,家長要付全責
只是說,那各與疫苗無關的部分如果能證明死亡與疫苗有關,"家屬的心理會比較好一點"
基本上那些調查應該是以心理層面為主,因為疫苗沒問題,衛生署沒問題,不應該國賠,廠商也不應該賠償
家屬要的是答案,讓一各自己比較能釋懷的答案
打死了,責任可能是疫苗廠,可能是衛生署,但是賠償,絕對不可以找那些單位要,因為簽了同意書,家屬就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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