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asen_10
警方辦案大概又只能「小心求證」,出現以下三點情況:
一、凶手就此人間蒸發,警方苦無線索查凶,讓本案就此沉底。
二、殺手自首,本案宣布偵破,只是自首的殺手非真凶。
三、船過水無痕,炒樓的繼續炒樓,真凶得逞取得所有的龐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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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錯了,今天破了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cid=4&nid=24511
警方辦案的進度,要每天跟你通報嗎?
不過你帳號也往生了,
這篇就當祭告你吧∼∼∼
去年2月,台北正義國宅因為都更案,發生一起釘子戶被槍擊的命案,手段兇殘,
警方認定是建商教唆兇手殺人,因此移送法辦。現在市面上盛傳,這起價值300多億的都更案,連心海羅盤的葉教授都曾經介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