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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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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47
我是覺得既然要出清拿出來賣 就不要計較太多
就算放到網路等其他平台
您的空間乘上待售的時間 都是很大的成本
我覺得既然要待在台北市了 圖書館等公共資源又很方便
何必計較多
說明白一點
現在的台北厝一坪幾十萬
就算說租給那些書能拿多少錢 還是早點出清比較好

我的看法是
用不到的或是沒在用的 不是賣掉就是送人
甚至沒人要的話 直接丟到環保回收去
不要覺得捨不得
 
舊 2010-01-02, 01:2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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