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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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ooky_mulder
所以你是要衛生署說場面話囉。
在人體試驗中會發生的症狀,是比較能掌握的,但是在人體試驗中沒有發生的症狀是比較不易掌握的,加上每個人的身體狀況可能每天都不一樣,因為生活作息飲食狀況 .... 等等可能的因素。
事前能掌握的話就不叫意外了,出車禍能預料卻沒注意的叫做交通事故,無法預料與掌控的才叫做交通意外。
真正的意外是不可能事前預防的,能事前預防的就不叫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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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是可以預防的
就像不要疲勞駕車,吃感冒藥盡量不要開車
衛生署要講的是,"可能出現的症狀,還有他們要怎樣解決?"其它的一些宣導,不干我的事情
不然這樣好了,由疫苗製造公司來賠錢
疫苗製造公司自己估說傷害有多高,然後把盈餘除以他們預估會出問題的人數
如果說受害者數量比較高,那麼就拿衛生署官員福利來補
我估算這樣受害者應該拿各至少幾千萬沒問題吧?
反正他們就認為死一個人就是一個數字,他不想辦法把高風險族群篩出,那就用錢來補貼
實際的問題如果少於他們公司估算,那他們賺的理所當然,
如果比較高,那麼要他們破產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