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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火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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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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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有玩過 SWAT 就知道,美國特種部隊也是不能隨便開槍的。
要對方手持致命武器(刀還不算),且有主動攻擊意圖你才能開槍。
(在遊戲中如果你看到持槍歹徒就擊斃會被扣分,但如果是用非致命武器,如電擊槍就不會)

所以在對歹徒攻堅時警方是處於劣勢,也是為什麼特種部隊要訓練非常嚴格的原因。

會直接對歹徒格殺勿論,無非是歹徒現場格殺人質或對警方攻擊。

基本上台灣也差不多,所以歹徒也知道,沒到最後關頭不輕易開槍。主動攻擊就是在宣告「快來打死我啊,笨蛋!」,歹徒也沒那麼笨的。

同意上面說法,

就我看到的狀況,挾持人質的在前面已經殺了一人
致命武器、攻擊意圖早就已經齊備了

挾持了17個小時,相信狙擊手也待命10個小時以上了
17個小時後開槍,中間一定發生一堆事,這就不能說警察隨便開槍
舊 2009-12-31, 10:32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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