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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xxl
元太要比較的是兩種選擇,
一個是跟LGD合作
一個是靠自己單打獨鬥,
因為其它有面板技術/品牌的大廠,如友達,三星,群創都會用自家的電子紙技術. 只有LGD之前也是跟E-ink授權,等於是系出同源.
另外我搞不懂為啥 Sony跟三星合作是被滅師.
他們合作的是LCD面板, 又不是LCD-TV.
合開的那家叫S-LCD,面板技術基本上來自三星, Sony自己的LCD面板技術落後,只好找三星. 在這個合作案裡,有技術的是三星.
至於Sony TV後來被打敗,那是另外一碼, 這兩家沒有合作過LCD-TV.
面板技術跟TV技術是不同的,不應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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