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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這個制度拿來整人很好用…

不過丙等就解雇的做法相當無聊、而且對國家真的沒有益處不大

只要拿到丙等,就改到蘭嶼、南沙群島、或者到最落後的邦交國辦事處上班(充軍幾千里)
反正就哪沒人想去就死往哪派就對了(當做是磨練磨練)

另外一點,能從主管拿到丙等、肯定也是另一種人材
能力難說,但是不服管、不拍馬屁是肯定的

想要人材時找這群人來挑、也是相當有樂趣的……
舊 2009-12-28, 07:40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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