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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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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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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ngmong12
其實也不能這樣說喔......
通常金主只要敞述一個概念....要交代給製片...再由製片去找適合人選....
(理論上....這是美國那邊....製片制的觀念)
而製片的責任...在於將經費妥善的運用....達到每一分錢儘量都不浪費的目的
而我們這邊....則是導演制...簡單來說..導演最大
可以大到連金主都不甩的.....
所以常常有一部片子本來預算一億...結果最後加碼到兩三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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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思考過這個問題,台灣缺的不是導演制也不是製片制,
而是 片廠制!我們需要一個完整商業操作的公司。
很可惜中影、龍祥、學者都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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