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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lly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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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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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2
退場機制!∼∼∼算了吧!!除非能夠改善考績評估制度再說!!
跟某縣政府的公僕討論過,課長打考績根本不可能給你打「丙等」∼
.
實際狀況是:那些老賊們整天混混沒做事,公文也是發個一兩個月才出來的,課長打丙等,結果年底呈上去副座看了後,叫課長來問,是不是這個人真的這麼混,考績真的這麼差。
又說,你知道各縣府都會要求公務員要有一定的考績,不能有太多丙等∼∼∼
然後,副座要求課長提出一份詳細報告書說明此人真的混的程度這麼誇張,令人難以接受到必須要打丙等∼
於是,課長再也沒打過丙等了,因為要打一個「丙等」需要多花一個星期做一堆事寫一份報告,哪個課長願意勒!∼∼∼∼
所以說,先能弄出一個公平公正的審核制度再說吧!否則,弄再多花招也是枉然∼∼∼
舊 2009-12-27, 11:26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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