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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plkk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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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59
利用權勢****罪?

今天看報紙,就那位馮XX,性侵菲傭案~
更二審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14萬多。

原本的強制****罪是3年以上,10年以下。

而利用權勢****罪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

在我眼中都是利用他人害怕心理強制****,結果罪刑卻大不同。

只能說有錢有勢,連做這種事也可以佔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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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馬的話,令我心有戚戚焉
舊 2009-12-25, 01:37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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