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setsun
當然會想到美國告啊,台灣醫醫相護的例子又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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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要告誰啊?國光?衛生署?台灣政府?
印象中美國醫療糾紛的賠償往往是天價說,如果告成,這筆帳誰買單?(不要跟我講國賠,我他媽的會很幹,賺錢國光賺,賠錢我繳稅幫忙賠)
不過如果告到美國來,那麼就應該是美國會進行調查,就不會變成衛生署所說的"跟疫苗無關"
搞不好搞出一個國際笑話勒 (很多國家都有提出疫苗是有可能造成那些症狀才對,只有台灣的衛生署說那些症狀與疫苗無關)
我沒記錯的話,衛生署長一開始說H1N1根本不可怕,只要正常就醫即可,說一開始都是媒體亂報,故意誇張疫情
現在狂要大家打疫苗,是幫某公司賺錢,還是自打嘴巴不言而喻
如果是我的話,我寧可得病也不打疫苗,反正衛生署長說只要即時服用克流感即可
我可不想像美國或台灣那些,打完疫苗後,半癱,想死也不行,活著又浪費糧食,還得來一句,"都是病患自己的問題",苦了自己,也累了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