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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毒打他的人,現在不知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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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cj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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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7
引用:
作者
惡蟲
沒辦法。
事實上,依現行法令規定,第三者是無權提出否認親子關係之訴,就算小孩是他的也一樣。
整個看下來,唯一的解法,只有讓小孩進入無親屬照顧狀態,讓社會局介入,再透過社會局因為「父母」怠於行使親權,而由法院裁定監護權歸屬,才有可能取得該小孩的監護權。也就是本案的結局。
另一個想法,小孩是否可以控告生母遺棄,逼使生母出面解決問題(放棄監護、否認親子關係)
不過,小孩處於無監護人的狀態,這種狀況下應該由誰來代理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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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萬無一失的防呆機制,因為呆子們總是創意無限
2009-12-18, 04:20 PM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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