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當時毒打他的人,現在不知作何感想
瀏覽單個文章
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
alexchao
可能會政府接管,生父生母都不給監護權,交由社會照顧機構處理
生母關係複雜,生了不理,不給監護權很正常
生父與生母非正常關係,雖有照顧之實,但是抱著小孩上天橋,還自殘
這種有暴力傾向,兼有傷害小孩意圖的,就算是正常家庭的父母都有可能被剝奪監護權
老美若非婚生子女, 不是直接可填生父名字?
台灣若是如此也就不會發生天橋事件?
2009-12-18, 12:44 PM #
61
archarch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rcharch
查詢archarch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rcharch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