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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虐殺2子 兩案分別審理 板橋地院判刑3年多 士林地院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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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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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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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9
引用:
作者
空空道人
我也不是很反對死刑
只是不知道誰有權力去決定別人的生死
一個人不行
一萬個人就可以的話
那也是種集體暴力不是嗎?
可是對於不可能改過向善的人
我也不想花納稅人的錢去養他一輩子
只可惜 , 這些人通常都已經先決定了別人的生死了 !
2009-12-17, 09:59 AM #
7
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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