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eanway
Regular Member
 
meanw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紅白機
文章: 66
引用:
作者f50996
請女友把錢領出來,然後拿給你,看你是要慢慢存回銀行,還是買車買房繳貸款都隨便。

能變成現金還擔心甚麼贈與稅,通常是房子土地這種過戶才會容易被抓到贈與稅,
200多萬的現金頂多要擔心直接存入銀行被課所得稅而已吧。

200多萬要轉來轉去太容易了



不是200多萬..
我總共約780萬
我可以用掉兩年扣抵稅額220*2=440萬
剩下的750-440=340萬
問題來了,
~~~~~我不買車,跟房子,或任何值錢的東西~~~~
我現金放在身上沒用,我以投資主業
310萬拿了現金,想做證券投資,而存到銀行
我那位RFC朋友說會被國稅局要求說明所得來源..
可能要繳所得稅...

那我被迫要去買一些貴的東西嗎?
看來頭痛了
舊 2009-12-15, 11:10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eanwa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