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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我認為將鄭大為停權不妥...
1.國外的比賽
2.該單位沒認為誤判
3.國內單位沒管轄的權力
就像知名案例...國外通姦無罪.....
還是..他被停權是得罪了高官...
那這個停權命令更讓人看不起....


但是可以用潛規則...黑名單
不找他在台灣當裁判..

我跟我同事說...
就找幾個體格好的...集訓一年...送去比賽...
一腳把對方膝蓋踹斷..應該會被判終身禁賽...
實尾島..聽說過吧...
不過會把我們的人載回來啦...
舊 2009-12-13, 09:14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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